条款与条件
最后更新:2026年9月15日
重要提示:本条款与条件的中文译本仅供参考。如中文译本与英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英文版本为准(见A部分第14条)。
提交订单前,请仔细阅读本条款与条件。本条款与条件适用于您预订和使用由Société Concessionnaire de l'Aéroport(SCA)在西哈努克国际机场(KOS)提供的服务。提交订单即表示您确认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条款与条件。如您不同意本条款与条件,请勿提交订单或使用服务。
SCA保留不时修改本条款与条件的权利。任何修订后的条款与条件将发布在网站上,并适用于发布之日后提交的订单。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适用于订单的条款与条件应为提交订单时有效的版本。
就本条款与条件而言,“我们”和“我们的”指KOS的运营方SCA。
A. 一般条款与条件
1. 条款与条件
- 1.1 本条款与条件是我们(SCA)在KOS向您提供服务所依据的条款与条件。
- 1.2 本条款与条件适用于您提交的每一份订单以及由此产生的您与我们之间的任何合同。我们对您订单的书面确认中明确列明的任何特定条款或条件,亦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 1.3 如A部分(一般条款与条件)与B部分(服务附加条款)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在不一致的范围内以B部分的相关规定为准。
2. 我们与您的合同
- 2.1 提交订单即构成您按照本条款与条件购买服务的要约。
- 2.2 我们的服务视供应情况而定。如我们无法接受您的订单,我们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您,且不会向您收取服务费用。如您已付款,我们将根据B部分第3.5条退还相关服务的已付款项。
- 2.3 在成功收到付款并向您预订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自动预订确认邮件后,您的订单即视为已被接受。自动预订确认邮件构成我们对预订的最终确认,您与我们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自此成立。
- 2.4 我们提供的任何报价均不构成要约。
- 2.5 我们宣传资料或网站上对服务的任何描述或图示,仅为对服务的大致说明,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 2.6 本条款与条件适用于合同,并排除您试图施加或纳入的、或因您与我们之间的任何交易惯例而产生的任何其他条款,但适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2.7 预订时所需信息
- 2.7.1 为提供服务,我们需要您提供某些信息。您必须提供预订过程中标明为必填的所有信息,包括您的全名(与护照一致)、联系方式、航班号、预定出行日期和时间、护照信息、人数、所需服务类型及任何其他相关信息。如您在我们提出要求后的合理时间内未提供所需信息,我们可拒绝您的订单,且对由此导致的未能提供服务不承担责任。
- 2.7.2 如您代表其他旅客或客人预订,您必须提供其姓名、联系方式及服务所需的任何其他相关信息。提供此类信息即表示您声明并保证您有权向我们提供该等信息,并在需要时已就与服务相关的信息收集和使用取得必要的同意。
- 2.7.3 如因您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提供延迟,或因您未提供我们合理要求的信息而导致未能提供或延迟提供服务,我们不承担责任。
- 2.8 由注册合作伙伴代表您提交的订单受本条款与条件约束。您仍需对您与合作伙伴之间的任何安排负责,SCA对该等安排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付款
- 3.1 除预订过程中另有说明外,您必须在提交订单时全额支付费用。
- 3.2 付款必须通过预订时网站上提供的付款方式进行。
- 3.3 您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付款信息,并确认您有权使用所选的付款方式。提交付款信息即表示您授权就您的订单扣收相应金额。
- 3.4 服务费用以您提交订单时网站上显示的费用为准。应付总额(包括SCA征收的任何适用税费)将在您提交订单前向您显示。
- 3.5 您须承担您的银行、发卡机构或支付服务提供商就您的付款收取的任何费用。SCA就您的订单收取的任何费用将在您提交订单前向您披露。
- 3.6 除适用法律要求外,您必须全额支付与服务相关的所有应付款项,不得进行任何抵销、反诉、扣减或预扣。
4. 第三方服务
- 4.1 服务可能涉及或受到我们无法控制的第三方服务、设施或决定的影响,包括航空公司、机场主管部门、移民、海关、安全部门及其他独立服务提供商。除因我们违反合同、疏忽或故意不当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外,我们对此类第三方的作为、不作为、延误、决定或可用性不承担责任。
- 4.2 您直接与第三方安排的任何服务均受该第三方条款与条件的约束,我们对此类服务不承担责任。
5. 我们责任范围以外的情况
- 5.1 对于因我们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情况(包括航空公司、移民、海关、安全或其他主管部门的任何作为、不作为、延误或决定)导致的任何未能提供或延迟提供服务,我们不承担责任。
- 5.2 对于因您或您预订中包含的任何旅客或客人所导致的任何未能提供或延迟提供服务(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或未提供提供服务所需的完整、准确信息),我们不承担责任。
- 5.3 您及您预订中包含的任何旅客或客人始终对各自的行李和个人物品负责。除因我们的疏忽或故意不当行为直接造成外,我们对行李或个人物品的任何遗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
- 5.4 本第5条的任何内容均不排除或限制根据适用法律不能排除或限制的任何责任。
6. 责任限制
- 6.1 本条款与条件的任何内容均不排除或限制我们对以下事项的责任:
- (a) 因我们的疏忽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
- (b) 欺诈或欺诈性虚假陈述;或
- (c) 根据适用法律不能排除或限制的任何其他责任。
- 6.2 在不违反第6.1条的前提下:
- (a) 对于因合同或服务提供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间接或后果性损失,我们不承担责任;及
- (b) 对于因任何服务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责任,无论基于合同、侵权(包括疏忽)或其他原因,我们的累计总责任不超过您就引起索赔的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7. 赔偿
- 7.1 对于SCA因以下情况直接合理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责任、成本和费用,您应向SCA作出赔偿:
- (a) 您严重违反本条款与条件;
- (b) 您就订单提供的任何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或
- (c) 您或您预订中包含的任何旅客或客人的故意不当行为或疏忽。
8. 合同终止
- 8.1 您可根据B部分规定的适用取消政策取消或更改您的预订。
- 8.2 如我们无法提供服务,我们可取消合同或任何受影响的服务。如我们因不可归责于您或您预订中包含的任何旅客或客人的原因取消服务,我们将退还受影响服务的已付费用,除非提供了您可接受的替代安排。
8.3 如您或您预订中包含的任何旅客或客人有以下情形,我们可立即暂停或终止提供任何服务:
- (a) 严重违反本条款与条件;
- (b) 就预订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 (c) 从事欺诈、滥用、扰乱或违法行为;或
- (d) 对机场、服务、我们的人员或任何其他人的安全、保安或正常运营构成或可能被合理认为构成风险。
如因上述行为根据本第8.3条终止服务,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受影响的服务不予退款。
9. 转让
- 9.1 我们可将我们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关联方,或继承、收购或承接我们相关业务或运营部分的任何人士或实体。如该等转让对您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将通知您。
- 9.2 未经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转让您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10. 不放弃权利
- 10.1 我们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对该权利或救济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任何权利或救济亦不妨碍其进一步行使。对任何违反合同行为的弃权不构成对任何后续违约行为的弃权。
11. 不可抗力
- 11.1 对于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我们不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我们受其影响的义务将予以中止。
- 11.2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我们无法提供受影响的服务,我们可取消该服务,并退还受影响服务的已付费用。在符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我们对该等取消不承担进一步责任。
12. 可分割性
- 12.1 如本条款与条件的任何条款或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被视为在使其有效、合法及可执行所需的最小范围内作出修改。如无法作出该等修改,相关条款或部分应被视为删除。任何该等修改或删除均不影响本条款与条件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3. 适用法律与管辖
- 13.1 本条款与条件受柬埔寨王国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
- 13.2 如因本条款与条件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分歧或索赔(包括有关其存在、效力、解释、履行、违约或终止的问题),双方应首先在书面通知后二十一(21)天内本着诚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提交柬埔寨国家商业仲裁中心(“NCAC”)根据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并最终解决。仲裁地点为柬埔寨金边。仲裁庭由一(1)名仲裁员组成。仲裁以英语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 语言
- 14.1 为方便起见,本条款与条件可能以英语以外的语言提供。如英文版本与任何译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以英文版本为准。
15. 定义与解释
- 15.1 除本条款与条件另有定义外,以下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机场”指西哈努克国际机场(KOS)。
- “预订编号”指SCA为已确认订单分配的唯一编号。
- “工作日”指柬埔寨王国银行营业的任何日子,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 “贵宾休息室”指SCA在机场运营的商务要客(CIP)休息室。
- “合同”指根据第2.3条在我们书面接受您的订单后,您与SCA之间就提供服务订立的合同。
- “客户”指直接或通过合作伙伴提交服务订单的人士,在本条款与条件中称为“您”。
- “费用”指适用订单中规定的服务应付金额。
- “不可抗力事件”指我们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行为或命令、流行病或大流行病、罢工或其他劳资行动、火灾、洪水或安全指令,或我们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类似情况。
- “宽限期”指预定服务时间后三十(30)分钟的期间,超过该期间SCA可宣布未到场。对于抵达服务,宽限期自客户所乘航班最后一位旅客下机时开始计算。
- “迎送服务”指SCA在机场为抵达、出发及中转旅客提供的协助服务,详见B部分。
- “未到场”指客户或相关旅客或客人未在宽限期内到达约定集合地点。
- “订单”指通过网站、电话、电子邮件或通过合作伙伴提交的购买服务的请求。
- “合作伙伴”指已在SCA注册为业务合作伙伴并获授权代表客户提交订单的公司或实体。
- “价格方案”指我们可能不时为服务提供的任何促销或特别定价方案。
- “预定服务时间”指订单或预订确认中所述的相关服务预定开始的日期和时间,并在适用情况下以客户航班的预定抵达或出发时间为准。
- “服务”指SCA在机场提供的迎送服务和/或贵宾休息室使用服务(视相关订单而定)。
- “网站”指官方机场网站及其相关预订平台(可能不时更新)。
- 15.2 单数词语包括复数,反之亦然。
- 15.3 “包括”及类似表述指“包括但不限于”,不应被解释为限制其前述词语。
B. 服务附加条款
1. 迎送服务
- 1.1 服务说明及时长
- 1.1.1 我们将按以下时长(如适用)提供迎送服务:
- 出发:最多3小时;
- 抵达:最多2小时;
- 中转:最多4小时;或
- 您的订单或预订确认中就适用服务套餐规定的其他时长。
- 1.1.2 出发迎送服务包括从约定集合地点开始的专人陪同、安检快速通道协助,以及在适用服务套餐包含的情况下,出发前使用贵宾休息室。
- 1.1.3 抵达迎送服务包括在约定集合地点或登机口迎接、陪同快速办理入境和海关手续、协助提取行李,以及陪同至航站楼出口。
- 1.1.4 中转迎送服务包括为转机旅客提供抵达和出发协助相结合的服务,视运营可行性而定。
- 1.1.5 尽管有上述规定,SCA无法指挥或控制移民、海关、警察、安全、边境管制或其他主管部门的决定或程序。快速通道协助不保证任何特定的办理或通关时间。您仍须负责遵守所有适用法律、签证要求、海关要求及安全程序。
- 1.1.1 我们将按以下时长(如适用)提供迎送服务:
- 1.2 提前预订要求
- 1.2.1 迎送服务订单须至少在预定服务时间前二十四(24)小时提交。视供应情况,我们可接受在预定服务时间前不足二十四(24)小时提交的订单,并收取逾时预订附加费。任何适用的附加费将在我们接受您的订单前告知您。
- 1.2.2 我们保留根据供应情况和运营要求拒绝任何逾时预订的权利。
- 1.3 额外费用
- 1.3.1 除已付费用外,我们可收取:
- (a) 因航班延误或我们无法控制的其他情况,服务需在预定时长之外继续提供的,每增加两(2)小时或不足两小时的期间,收取相当于费用百分之五十(50%)的附加费;及/或
- (b) 如实际旅客或客人人数超过您订单中规定的人数,每位两(2)岁及以上人士收取适用的额外客人费用。两(2)岁以下婴儿免费。我们保留根据供应情况决定是否向额外客人提供服务的权利。
- 1.3.2 第1.3.1条项下的任何额外费用应在SCA提出要求时支付。
- 1.3.1 除已付费用外,我们可收取:
2. 贵宾休息室使用
- 2.1 服务说明
- 2.1.1 贵宾休息室使用服务为出发和抵达旅客提供机场贵宾休息室的使用权。休息室提供一系列设施,可能包括餐饮、舒适座椅、Wi-Fi、航班信息显示屏、充电站及其他便利设施。个别设施和便利设施的供应可能因运营需要而不时变化。
- 2.1.2 贵宾休息室仅供出发和抵达旅客使用。中转旅客不可单独预订贵宾休息室。
- 2.1.3 您使用贵宾休息室的时长限于两(2)小时。如您在休息室停留超过允许时长,额外时间可能按适用的现场价格收费。
- 2.1.4 进入贵宾休息室时,您必须在休息室前台出示有效登机牌及您的预订编号(或二维码,如有)。如登机牌信息与预订不符,可能会被拒绝进入。
- 2.2 容量
- 2.2.1 贵宾休息室的使用视容量而定。如因休息室已满而无法为已确认的预订提供休息室使用,我们可为您提供替代安排。如未提供或您未接受合适的替代安排,我们将退还受影响的贵宾休息室服务的已付费用。
3. 取消及更改政策
- 3.1 任何取消或更改预订的请求必须通过SCA指定的联系方式或渠道以书面形式提交,并须注明预订编号。
- 3.2 在不违反第3.6条和第3.7条的前提下,适用以下取消及更改费用:
| 服务开始前通知时间 | 取消/更改费用 |
|---|---|
| 48小时以上 | 不收费,全额退款 |
| 24至48小时之间 | 已付费用的50% |
| 不足24小时 | 已付费用的100%,不予退款 |
| 未到场 | 已付费用的100%,不予退款 |
- 3.3 任何更改均视供应情况而定。如我们无法满足所请求的更改,您可取消预订,届时将适用上述相应的取消费用。
- 3.4 如发生未到场,该预订将视为已取消,不予退款。
- 3.5 如根据本条款与条件应予退款,我们将在三十(3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回原付款方式。退款到账时间可能因您的银行、发卡机构或支付服务提供商而异。
- 3.6 如订单是在提交前已明确标明为不可退款的价格方案下作出,则您取消时费用不予退还,但本条款与条件另有明确规定或适用法律另有要求的除外。
- 3.7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您的航班因非您或相关旅客的过错而被航空公司取消,您可要求全额退还受影响服务的已付费用,或视供应情况免费改期服务。我们可能要求您提供航班取消的合理证明。
4. 儿童
- 4.1 未满十八(18)岁的任何人士在使用服务期间必须始终由成人陪同。
- 4.2 未满两(2)岁的婴儿可免费随同付费旅客。两(2)岁及以上旅客按适用的每人价格收费。
5. 投诉与反馈
- 5.1 如您希望就服务提出投诉,请以书面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 meetandgreet [at] cambodia-airports.aero 和 lounge [at] cambodia-airports.aero,注明您的预订编号并提供足够详情,以便我们调查您的投诉。我们鼓励您在相关服务提供后尽快提交投诉。
- 5.2 我们将审阅您的投诉,并尽力在收到投诉后五(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如需更多时间调查,我们将相应通知您。